序言:永远不要放弃心底热爱的东西
写下这句话时,我刚回答完一个小采访。
如果问一句经验或者寄语,这便是我最想说出的话,对此,我只想说说自己的故事。其实我是个骨子里有些倔强的人。大一入学时读的是商学院,一个月后,我无奈地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个专业,其实,那是学校里不错的专业了。广东高校的创业气氛本来就浓,每堂课班里同学们的发言都很精彩,老师们案例与实操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也很有趣,可当时的我,只觉得越听心里越浮躁,完全不想融入其中。那个月,我按课表摆上商学院的书,书底下却在读着金庸的武侠。
就这样,我萌生了转专业的想法。先是从学生手册入手把转专业那个章节看了很多遍,得知大一全年所有成绩排在学院前5%才能获得资格,又咨询了学长学姐和辅导员老师,他们告诉了我近几年转专业的名额等大致情况。那晚,我在操场一个人绕了10多圈后,决定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那时我还有个长期目标,就是出国读研,去美国看看更远的世界。很多老师建议既然出国那还是商科更易申请,中文系出国简直凤毛麟角,在他们看来,既然热爱文学,为什么不留在国内呢?
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因为我热爱中文啊,我想把最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在中文系的课堂度过,而不是隐忍克制地学完一个并不喜欢的学科——这对身心都是一种浪费。
所以,那一年对我来说和高三没多大区别。我一边努力地学着高数现代等必修,补着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等科目,一边开始报班买书,开始GRE的备考之旅。
我每天六点起床,去饭堂吃完早餐后,捧着厚厚的一摞书去图书馆等开馆。对于自己并不擅长的科目,只有用时间去换天赋。我不像室友们上课随便听听就可以数学拿高分,我必须一遍一遍地做题,形成一种惯性才行。
记得有次宿舍聚餐,她们问:“你干吗这么拼命学数学啊?”
“为了以后永远不学它啊。”我回答。记得那天阳光很好,我们都笑得好灿烂。
就这样,大一下学期结束时,我达到了转专业的条件,申请顺利通过,成为中文系的一名学生。我的GRE也拿到了想要的分数,还顺带高分通过了四六级。那一刻,我觉得自己重新选择了一遍自己的命运。
虽然大二时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班级,很多事情需要重新适应,虽然我需要每学期加补几门中文系大一的必修课才能顺利毕业,但心底存着热爱,我每天都充满斗志、乐此不疲。
以前在文章里写过,当我在中文系课堂上听着自己喜欢的作家作品时,方知,爱与绝望一样毫无出路。其实,对于迈向它的过程来说,热爱便是唯一的出路。
前不久,我看完了范海涛写的《30岁后去留学》,书里描写了三十岁那年她从国内名记者到放下一切出国读口述历史的心路历程。她留学的那两年,刚好我也在美国,美东圈子不大,很多学术盛筵都是互通的。
她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短暂的成就感之后,空虚与迷茫竟然不可遏止地浮出水面。就在此时,一种对未来的强烈渴望涌上了心头,一种走出去看看世界的声音在内心想起。越是在青春的末尾,实现自己‘愿望清单’的想法就越强烈。”
她放下国内已有的工作与成绩,踏实备考英语,终于拿到了哥大的录取通知书。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愿望清单,但当现实的压力袭来时,很多人为了求稳而暂时掩盖了它。
英语里常用一个美好的词是“one day”,只因太美好,所以必须用虚拟时态。
多问问你真正热爱的是什么,这个世上,你的兴趣才是你真正的资本。我想如果一个人活了二十几年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凡事只随大流或听人言语,是件很悲哀的事情。“不放弃”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堂而皇之地实现,而是在心里永远给它留个角落,角落在哪儿,你的动力便在哪儿。
以前我看过一个很触动我的标题,叫《来不及,你就不学了吗?》。的确如此,很多人说学钢琴、书法是小孩子的事情,如果年过三十,未免为时已晚。要知道,我的爷爷退休后才开始练习书法,每天几个小时雷打不动。有些事情,不是你真的来不及,而是你觉得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心里自动放弃了努力。
难做,你就不做了吗?相比之下,我更欣赏另一句话:事因难能,所以可贵。
所以,做事之前,请先问清楚自己的心,然后全力以赴。若是当时我没有一心努力转到喜欢的专业,可能现在也不会走写作这条路。虽然不是全职写作,但能在工作之余记录下自己的内心所想,已是莫大的幸福。至于所谓的天赋,如肖复兴所说,只是一层漂亮的糖脂里面包裹的内容更重要,那便是勤奋与坚持。
其实结婚也是这样,你选择婚姻,只是因为你想和喜欢的人共度余生。一个人时很开心,有了他以后更开心,你想到与他在一起时的片刻快乐都远胜独自拥有,那才带劲,而不是你年龄到了或是你疲倦了。
何况,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百分百的圆满,只有最大化的圆满。
第一辑 生活里的小确幸,也泛桩的光
冰激凌是醒来的雪,爱是化了的诗
(一)
有几个女生不爱吃冰激凌呢?答案是极少数。
一直觉得,冰激凌是个下凡尘的小精灵,时而俏皮可爱,时而风情万种。
甜筒或者雪糕,挑个最喜欢的口味,接过手的那一刻,甜过初恋。伴一阵风,冰冰凉凉入口,舌尖与嘴唇同时体味着它的丝滑口感。雪糕大多要连咬带舔,看着它在手里慢慢变小、棱角越来越圆润,心里低回着一种快感。甜筒呢,则会手下留情,那层酥脆的外皮是给你的最后的深情,待将酥皮尽数碾碎入胃,仿佛从胃里都渐渐地叹出冷气,缓慢而悠长。
留学的时候喜欢上的冰激凌是开心果味和抹茶味的。蝉鸣聒噪无风酷热的夏天,找点书,买个喜欢的口味,一路哼着歌儿来到最爱的图书馆,边吃边看,直到有次不小心把冰激凌汁滴到书本上。学校里就有个叫The Cup的冰激凌店,一年四季人来人往。里面的小哥总喜欢笑盈盈地问你口味和搭配的脆皮类型,然后趁你不注意,给你挖上很多,彻底断了你想浅尝辄止的念头。
而我和好伙伴小孟的一贯风格则是一边尝着各式冰激凌一边计划着怎么减肥。
小孟对超市的甜品区研究透彻,对哪个超市里有什么美妙的口味了然于胸。她课余还在学校的餐厅做兼职,那段时间,每次见面她都痛心疾首地抱怨为何餐厅里没有抹茶口味的冰激凌。在这个空气里都飘荡着肥胖因子的国度,仿佛香草、巧克力、焦糖味才是正统,而清新中带点苦涩的抹茶反而曲高和寡,被人冷落一旁。
直到有一天,她蹦蹦跳跳地告诉我,餐厅里的负责人禁不住她长期的软磨硬泡,进货单上终于添上了抹茶冰激凌,那天仿佛是我们的节日。待到一大箱抹茶到达,她兴奋地尝着,不停诉说着试吃体验。在目之所及的工作场所有着自己最爱的口味,该是怎样一种幸福。
后来有一次,我在图书馆赶论文到很晚,起身回宿舍时外面冷风瑟瑟,还开始飘起雪花。裹着大衣走到一半,突然收到她发来的短信:“我刚下班,冰激凌放到你寝室冰箱了。”短短一句,让我不由得飞奔起来。回宿舍一看,小孟用纸杯盛了满满一杯抹茶冰激凌,清甜而爽冽!感动的不只是面前这一小杯,而是我们的吃货情。
(二)
其实,冰激凌里透出的孩童之气,爱情里也有。它虽然代替不了伏特加的浓烈,代替不了麻辣烫的热情,也代替不了一碗热汤的温度,却清爽到可以让你做回孩子。
和他谈恋爱的那段时间,我尤其痴迷吴裕泰的抹茶甜筒,三天两头就想吃。
黏腻的夏天,吃个冰激凌一不小心就会化到手里然后顺着指纹慢慢变干,而这一切都被他拿抓拍到。
由于那家店位于繁华的前门大街,我们每次都约好下班后坐几站地铁专门去吃。一个花茶,一个抹茶,而每次,我都习惯性地先把两个甜筒的尖尖吃掉。
“你个小贪心。”他每次都笑着说,又不由得自动地把新鲜的甜筒先递给我。
“甜筒的第一口最好吃了!”我每次都这么叫嚣着。
恋爱时的话语,总比冰激凌更甜。
后来,我们异国异地,隔着时差,每次我馋冰激凌的时候,他就发来里收藏的我吃冰激凌的照片,再告诉我,倒计时还有多少天就可以带我去吃了。
甜腻的话语化为美好的念想,缓缓淌在心里。
后来,我们顺利重逢、结婚,偶尔闹别扭的时候,他总是从冰箱拿出一支雪糕,撕下包装脂凑到我旁边,小声说:“快,吃完赶紧跟我和好。”
仿佛这别扭,只闹了一起吃一个冰激凌的时间。
上个周末,我上午和他去公园散铂回家后睡了个长长的午觉,醒来突然想吃冰激凌。其实冰激凌这类磨人的小妖精,我从来不敢吃完一整个,一旦馋起来,只是希望能吃几口过过瘾。
“好想吃冰激凌啊。”我不由得说了出来,很小声。
于是起床去洗手间,回来时看到他在沙发上一只手刷,另一只手已经拿着一支剥去包装纸的哈密瓜冰激凌。
“你先吃着熏会化的,留几口给我就好。”我边笑边过去向他做鬼脸。
“可是,第一口得留给你啊。”他慢条斯理地说。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和他单独出去玩儿时他把甜筒尖尖爽快地递给我时的样子,仿佛就在昨天。
感情里,总是有优先级的啊。爱情,一旦和冰激凌在一起,便是一片白茫茫中摇曳生出的花。因为在乎你,所以,情愿永远把第一口留给你。
如果在你眼中那是美好的,那我希望第一个经历的人是你。希望每个关于冰激凌的回忆里,都有你在意的那个人。
(三)
“冰激凌是个小恶魔,吃了会胖的。”邻居璐璐如是说。
璐璐年纪轻轻,已考了一堆跟食品营养相关的资格证,每次跟着她出门觅食,总不用担心自己营养不均。
可对于冰激凌,璐璐既爱又恨。
大学的时候她是个小学霸,因为对自己要求太高而经常压力过大,于是,冰激凌成了她释放压力的最佳选择。
“相信吗,砖头那么大盒的冰激凌,我二十分钟就可以搞定。”
吃完后,她头晕不适,稍作镇定,又是新一轮的冰激凌暴食,一个月下来,轻松胖十斤。
“慢慢地,家人和老师劝我,我才想开,很多事情不需要太过于强求的。”璐璐如是说。
对于营养师而言,可贵的调配并不是溢出,而是那份刚刚好。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所谓人间美味,总要以牺牲一点点健康为代价。小则怡情悦目,大则伤筋动骨。
这样看来,吃冰激凌,也在品人生。
想那十三世纪马可·波罗将它传到中国,定是迷倒了不少卿卿佳人。不过,佳人只适合住云端吧。她们读着自己的书,写下自己笔底的烟霞,静静看着闺门外一片乱纷纷,这样的人,注定要在清冷中孤独。
直到看到银幕上的赫本,看她肆无忌惮地在广场上大声笑着吃冰激凌,才知道,哦,原来天使就在人间。
愿你怀抱很多爱,再拥有很多爱。
也愿你每个冰激凌般清凉甘甜的早晨,都是一首融化在心里的诗。
24小时营业的711,比世上很多东西都可靠得多
写下这句话时,我刚回到座位上,手里还捧着711的咖喱鱼丸。周一早高峰像打仗似的,能准时到达并且还有时间吃完早餐已经心满意足了。
在美国读书那会儿,住的房子对面就是家Dunkin Donuts。这是家美国连锁的甜甜圈店,也是美国十大连锁快餐品牌之一。里面主打各式甜甜圈,也有很受欢迎的咖啡和蛋糕。我虽然是甜品控,可对甜甜圈的甜度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何况自己还是号称自控力强的人,总得克制一下贴膘长胖的可怕趋势。所以尽管离得近,每次看到却都不想走进去尝试。直到有一天,图书馆进入期末复习考试周,一楼有免费的自取咖啡甜品,桌子上摆着这家的甜甜圈。我那天写论文到十点,肚子翻江倒海,两眼发昏,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楼拿了两个一口气吃完,奇迹般治愈!心里甜甜的。于是每个月“姨妈”光顾的时候,我都去买一盒六种口味的甜甜圈开心地捧回家,感觉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这成了生理期唯一治愈我的东西。那时觉得,每个甜甜圈都像小天使一样美好。可是之后呢,如果想在周末睡到自然醒之后懒懒地吃顿午餐,我会选择小镇上几家比较老牌的家庭式餐馆,如果是招牌甜品,我会坐车去纽约或者费城吃那些既好看又好吃的。
平常大家步履匆匆,可能体会不到它们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想好好庆祝一顿,一般也不会留意到它们。可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刻,是这样的小店,日复一日通宵开放,像家一样,默然静候,窗口蕴藉着温暖的光,永远在不远处等你。
一年前的那次寒假,我和小伙伴在加州旅行,每到一个国家公园之前,我们都想先囤些吃的喝的以备不时之需,那时最期盼的就是路边能偶遇一家711了。说实话,那些高热量的汉堡与薯条对我实在没有吸引力,也不容易携带,假如既要果腹又要相对健康,非711莫属。如果夜晚看到远处711的彩虹光,心里便会踏实不少,接下来的公园暴走也就不愁了。
今年和马克西先去京都自由行的时候,也是如此。其实我攻略做得还算充分,基本覆盖了京都和东京大大小小的小吃和甜品店。可是,当累了一天脚磨破了想买创可贴时,当口干舌燥想买瓶能量水时,当全身发热只想吃个甜筒时,当突然发现该买一节电池充电时,随处可见的711才是异国陌生而熟悉的存在。因为我们熟悉它的摆放位置,所以每次都能快速高效地找到所需要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们不想绕道很远去等位,无论它传说中有多么美味。
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时刻:面对车水马龙,孤独一人,不想去精致讲究的地番只想吃点的东西自我安抚,然后迅速地回归这暮色之下的涌动人潮?这时,这些便捷的店,比很多东西都可靠很多。它们统一、方便、安全、暖心,里面人来人往,制度般的规律与热闹,像存在着的某种永恒一样。
写到这里,如果在异乡见到KFC与麦当劳,你们是否也会觉得亲切些?而心存感激的,并不是它们有多治愈人心,让你多有存在感,而是它们每次的出现都能恰逢其时。
请别忽视这样的店,如果在匆忙中走入,也不妨多些感恩。Strangers,are just family you have yet to come to know.
世相如是,愿我们里都能有些易变却永恒不变的东西。
有生之年,你愿陪我去看一场Eason的演唱会吗?
小沁是我大学室友,喜欢陈奕迅很多年了。
其实我也很喜欢Eason的歌,不过远没有她那么痴迷。在这个偶像派盛行的时代,她总说,只爱他歌里的深情,因为情深所以动人。
我们的学校在广东,听粤语歌有得天独厚的氛围条件,受她影响,我也开始跟她一起听Eason。
小沁是经济系的学霸,也是一位数学天才少女。作为一个纯文科生,简直一时难以用语言表达我对数学好的女生的崇拜与敬畏。她不但数学类科目平均分都在95分左右,而且数模大赛每次都得奖,奥数也做得风生水起。每次我们都一起去图书馆,我抱着五六本小说,她背着一题,面对面坐下,一坐就是半天。
倒茶的工夫,我说:“很多年后,我一定会很怀念和你一起泡图书馆的时光。”
她说:“去听听《单车》,里面有句‘难离难舍想抱紧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我们抱团学习,就要彼此珍惜。”
那时每次晚上熄灯后的卧谈,小沁总喜欢间歇性斗志昂扬地来一句:“谁带我去听Eason我就嫁给他!”
其他三人哈哈大笑,说那岂不是太简单了!
后来,我和小沁都想出国读研,虽然申请的是不同方向,但都免不了GRE和托福这两关考试,小沁同时还要备战国际精算考试,压力更大。我们便开馆时进,闭馆时出,天天如此。
其实,小沁心里一直是向往爱情的。寝室每次四人小分队唱K时,她都要唱一堆Eason的情歌,“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的嗟叹,“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的伤感,她不说,我们都懂。而拜她所赐,到点的压轴歌总是四人合唱《十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真不知道姐妹淘为何会每次都把这首歌演绎得如此有画面感。
有次她的精算考场在香港,我自告奋勇陪同。我们提前抢到了Eason红馆演唱会的票,激动了好多天。可是,后来发现它和年度期末考日期冲突,不得不心痛转手,与Eason擦肩而过。
备战GRE的最后阶段,她偷偷跟我说,申请到了理想的学校,她就要在美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这些年只顾得学习了感觉好不划算。
“那万一我们的学校不在一个州,你和你男朋友要常来看我,带我吃好吃的!”我忙说。
“必须的!跟我混,有肉吃!”小沁洒脱地回应,像个武林豪杰。
大三时,我们考到了想要的分数,也陆续准备好了申请资料,小沁的专业背景很强,我敢说,只要不出意外,美国前十的学校不在话下。
可没想惮大四一开学她就来跟我说,她不出国了。
原来,大三那个暑假,她心血来潮报了人大夏令营,认识了一个北航的男生。她恋爱了。她在夏令营里表现出色,而凭她三年来无与伦比的绩点,她当然也可以得到系里的保送名额,于是决定去人大读研,放弃出国的申请。
“谈恋爱和你出国有啥必然关系吗?异地你们也可以照样谈啊。”我忙劝她。
“哎,你不懂的,既然都恋爱了,怎么忍心和他异地异国,而且出国现在对我来说,没有他重要。”小沁突然认真起来。
“而且人大经济系也很强熏我以后说不定还会有别的出国机会,去看你!”她继续安慰我。
“好吧。还是祝你开心幸福。反正恋爱也是你的梦想之一嘛。”我虽然惋惜,还是打心里祝福她。
一年后,我暑假回国,北京转机,他们去接我,真的带我去吃了好几顿大餐。那时他们甜蜜得像一个人,让我深深觉得,小沁没有选择错,至少她笑得这么开心。
再后来,研二,一天早上,我一醒来就接到好几条小沁的语音,她哭着说:“我们分手了。”不知为什么,男生喜欢上了别人。她虽然好像什么都没做错,可知道的那一刻,已经什么都无法再挽回。
“天气不似如期,但要走总要飞,道别不可再等你,不管有没有机。”我突然想到这句歌,字字泣血。
“别难过,你会遇到更好的。”我安慰道。
“可是即使遇到更好的,我怕我也不会这么投入地去爱了。”小沁在那边依然伤心欲绝。
终于相信,有些人永远不必等。
再后来,我毕业回北京工作,小沁毕业后回了老家苏州,她工作顺风顺水,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可迟迟没听到她有新恋情。
忽然几年便过去,方知岁月冷漠似水。
不经意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收到了小沁的“啦啦啦,号外,这次我真的要结婚啦,我先生是同事介绍的,对我超好。看吧,我说的没错,你们那时都笑我幼稚。他真的带我去听了Eason!”
短短几句话,我却眼睛酸涩到不行。梦想与爱情终于如约而至。只有我知道,这几句话背后,是她独自承受了多少寂寥又倔强的时光。
“所以Eason去苏州了?没看到相关通知啊。”我好奇地问。
“当然不是,他要带我去泉州看!”她一脸兴奋。
原来是某天,他对小沁说:“既然他不来我们的城市,我们就去他的城市看他啊。”如此自然而然又顺理成章。
小沁一脸惊愕:“咦,对哦,干吗总守着一个地方不放。”
事实是,她先生早就提前订好了去泉州的机票和酒店,周末两天,刚好来次说走就走的短途旅行。
他虽然五音不全,唱歌跑调,也不怎么听Eason的歌,却为了小沁,把Eason的每个专辑依次加到自己的曲库,无限循环。